香港公司细则祥解十四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债卷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 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十四)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