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香港有限公司一般有4种结束方法:1,撤消;2,资不抵债清盘;3,资能抵债清盘;4,强迫清盘。
公司在结束之前必须将银行帐户的现金取出及转移所有由此公司控有的资产物业,否则当公司结束后,所有的资产物业将被政府冻结。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适用于国内人士的方式是撤消公司。撤消公司相对的程序较简单,费用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