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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介绍
发布者:TERRY 发布时间:2010-04-23
一、中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介绍:
(一)、认定驰名商标的目的
1、通过申报驰名商标,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商标意识,真正树立商标是企
业最重要的资产(无形资产)的观念,使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自己的工作都与商标价值的提升密不可分,与企业及自身的发展密不可分。
2、通过申报驰名商标,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3、通过成功申报驰名商标,增强政府、公众、消费者、员工对企业发展的
信心,获得更多支持。
4、通过申报驰名商标,扩大企业影响,增加企业美誉度,为企业宣传提供
支持,极大地促进销售。
5、通过成功申报驰名商标,扩大商标保护范围,真正形成品牌独占与垄断。
具体的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a 对抗恶意抢注;b 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c 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d 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e 防止其它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f 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二)、驰名商标认定方式:
1、工商案件途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
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以上条款国家商标局有权在工商案件中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由于通过工商案件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所需时间短(一般一年左右有认定结果)、便于掌控(每一步骤较为明确)、是常用认定途径(大部分驰名商标通过该途径认定)。
2、商标异议途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根据以上条款国家商标局有权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3、商标争议途径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根据以上条款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中国驰名商标。
4、司法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根据以上条款人民法院有权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其程序、时间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三)、驰名商标工商案件认定程序
寻找合适案件 准备认定驰名商标所需材料 报市工商局(或州工商
局)立案 由市工商局将案件材料报送省工商局局 省工商局审核通过后将案件材料报送国家商标局案件指导处 通过案件指导处审核后报国家商标局局务会 国家商标局局务会讨论通过后报国家工商总局局务会
(四)、所需要的基本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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