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续展的必要性
根据《商标法》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如果贵公司在商标专用权期限截止后,需要继续取得商标专用权,请务必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否则商标局将在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贵公司的商标,贵公司将因此丧失对该商标的专用权。
二、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1、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续展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续展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三、商标续展的程序
商标续展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审查、续展公告、核发续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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