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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基本情况
发布者:TERRY 发布时间:2010-03-29
申请人资格 
  在美国商业中已使用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 
  根据1988年商标修改法令,真诚地打算在美国商业中使用商标的人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的商标如在其本国已注册,虽尚没有在同美国的商务活动中使用,但已在他国使用或打算按1988年修改法令使用该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 
  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在美国的代理人代办商标事宜。 

在美国有四种申请商标注册的基础 
   1、基于商标在美国的商业使用; 
   2、基于真诚地打算在美国商业中使用;但是,在商标被接受注册后,申请人须提供在美国商业中实际使用的证据,否则,不予注册。因此,打算使用可以作为在美国提交申请的基础,不能作为注册基础; 
   3、与美国有条约关系的国家的国民可基于其商标在国内注册在美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4、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在国内申请提交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基于国内申请在美国申请优先权。基于优先权提交的申请将在官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国内注册证明。因此,优先权可以作为在美国提交申请的基础,不能作为注册的基础。 
  外国申请人可基于上述四种基础之一或任何不相矛盾的两项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在美国,当一个商标在几个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多类的商标注册申请,也可就每类商品分别提交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
  1、提供申请人名称、地址和国籍; 
  2、列举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或服务。 
  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列举要用通用名称表述,商品或服务的列举应是商标所实际使用的或真诚地打算使用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对于基于本国注册或优先权申请所提交的申请,商品描述需与本国注册或申请中所涉及的商品一致,另外,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接受太笼统或太含糊的描述,例如:服装计算软件或包括某某商品。 

  3、声明申请提交的基础并相应提供下述文件: 
  基于在美国实际使用提交的申请需提供申请注册商标的最早使用时间,在美国商业中的最早使用时间及3张表示商标使用的实用标签。 
  基于申请人本国注册提交的申请需提交经公证的国内注册证复印件及其英译文。 
  基于优先权的申请需提供经公证的国内注册申请的证明文件及其英译文。 
  基于打算使用提交的申请,申请时必须声明申请人真诚地打算在商业中使用该商标。此外,在商标通过审查及异议程序并获准注册前,申请人需提交由申请人签署的商标在美国商业中使用的声明书并提供3张实用标签。 

  4、提供申请注册商标的图样15张,图样应清晰,尺寸在6.1cm10.3cm之间。此外,对于商标中的非英文文字,要求提供其英文含义及译音。当申请保护颜色时,要予以说明并同时提交彩色图样10张。 

  5、提交经签署的申请书。 
美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包括请求书、委托书和声明书。此申请书由代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上述1—3项中信息准备,但必须由申请人签署。 
当申请人是法人时,申请书要由总经理(或厂长)、副总经理(或副厂长)或商标部门的负责人签署。 
  申请人不需要公证,但如宣誓书中包括蓄意的错误的宣誓将导致宣誓者被罚款、监禁或两者并罚,并可使文件无效或影响注册。 
  美国接受电子申请,即在网上提交申请。 

美国专利商标局最常见的驳回理由如下 
  1、该商标和一个已存在的注册商标或和一个在先申请的审理中的商标近似,这是拒绝注册中最常见的和最需认真对待的理由; 
  2、该商标描述了寻求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这是拒绝注册常用的正当理由; 
  3、该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 
  4、该商标是个人姓氏; 
  5、由于缺乏显著性不能用作商品或服务商标; 
  6、商标具有地理描述或错误的地理描述; 
  7、商标属于商标法禁用条款的内容,例如由外国旗帜或徽记组成的或由不道德的、欺骗性的或诽谤性的要素组成的商标。
  上述第3—7点驳回是不常见的,往往可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所事先预料到。 
  要克服专利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驳回,必须在规定的6个月期限内针对驳回理由向审查官提交有关证据和/或法律争辩,或者采取其他相应措施,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审查官会对官方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在专利商标局办公室会见申请的代理人。 
  在申请被最终驳回的情况下,如果修改会使审查官批准申请,申请人可尝试满足审查官修改申请的要求。申请人也可基于新的证据或争辩要求审查官重新考虑驳回理由或者向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判上诉委员会提出注册驳回的上诉。在上诉提交后,如果申请人要求争辩,商标审判上诉委员会会对上诉举行听证。 
  如果上诉没成功,申请人可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或向联邦地方法院进一步上诉。 

基于打算使用商标提交使用声明的特别程序 
  根据1988年商标修改法令,申请人可基于真诚地在美国商业中打算使用某一商标而申请该商标注册。对此类申请,继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及通过异议程序后,专利商标局将发布接受通知。如果在收到接受通知前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使用,申请人必须提交使用声明,从而使申请符合基于使用注册的要求。如果在收到接受通知前申请注册的商标尚未使用,申请人自接受通知发布之日起有6个月的期限使用,并提交所需的使用声明书。在最初6个月期限期满前,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审查官将允许延期6个月。此后,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请求且需出示正当理由,审查官将允许再延长提交使用声明的时间,每次半年,累计不超过4次。 
  每次延期要求必须俯有规定的费用。 
  使用声明只有在申请人已经在注册申请所涉及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上使用了该商标后才可提交。如果申请人还没有开始在所有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他可提出分割申请,以便能够在部分产品或服务上提交使用声明后先获得注册。 

  提交使用声明的文件要求: 
  1、经申请人签署的商标在美国商业中使用的宣誓书,宣誓书中包括使用商标的详细情况和商标所有权的声明; 
  23张商标在商业中使用的实用标签; 
  3、规定的费用。 
  使用声明书将由专利商标局审查官审查。在审查中,专利商标局有时会发布只与使用声明有关的要求或批驳。一旦使用声明被接受,原基于打算使用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将被核准。 

  (六)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申请经过了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审查程序以及公告程序后,在无异议提出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对基于使用和国外申请人的本国注册提交的申请颁发商标注册证,对基于打算使用提交的申请,在申请人提交使用声明且使用声明被审查官接受后颁发注册证。 

续展 
  (一)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119891117前的商标注册和续展注册有效期均为20年;但19891116后的商标续展,其有效期为10年; 
   2、自商标修改法令生效后即19891116以后核准的商标注册,注册有效期改为10年,自注册之日起算。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亦为10年。 

  (二)续展提交的期限 
   提交续展的时间为注册期满前半年至注册期满后3个月内,注册期满后的3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需支付罚金。 

  (三)续展的申请文件 
   1、经商标注册人签署及宣誓的申请书。如果注册商标在续展时没在注册所核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上使,申请书应只涉及续展时使用的商品项目,所有未使用项目应从注册中删除; 
   2、表示正在美国使用的注册商标用在商品上的实用标签。不需要销售发票的副本; 
   3、续展申请的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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